🏢 經濟部商業司資料
更新:1970-01-01
I901011
保全業。(限下列業務)
(1)關於辦公處所、營業處所、廠場、倉庫、演藝場所、競賽場所、住居處所、展示及
閱覽場所、停車場等防盜防火防災之安全防護。
(2)關於人身之安全維護。
(3)防盜、防火、防災等有關設備器具之系統規劃設計保養修理安裝(赴客戶現場作業)。
(4)提供防盜、防火、防災等安全系統之咨詢顧問業務。
📋 財政部稅籍資料
查詢原始資料- ["800011","保全服務"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