🏢 經濟部商業司資料
更新:1970-01-01
1﹒各種彩色液晶顯示器、電子監視器設備、電腦及其週邊設備、介面卡與電子器材
及其配件之製造加工買賣及進出口貿易業務。
2﹒接受客戶委託從事前項電子產品之開發、設計。
3﹒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(許可業務除外)。